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太自然资发 〔2023〕30号
江海洋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扶持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根据上级相关要求,我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同时还加强对低效园地、残次林地进行整治力度,进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为我县的“米袋子”、“菜篮子”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二、突出龙头带动,集中财力重点扶持一批基础好、带动效益明显的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成为行业领军龙头企业等,这些建设属于农村农业局业务范围。
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农村农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豫自然资规﹝2020﹞1号)。我们一直积极探索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办法,努力做到既要规范用地行为,又要保障促进我县设施农业的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电 话:0394 - 6817228
联 系 人:张金超 邮政编码:46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