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30号建议的答复
太自然资发〔2023〕29号
高金生 代表: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退林还耕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现答复如下:
为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根据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县对2013年以来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对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实事求是制定分类处置,并逐图斑、逐地块制定了整改方案。
在整改过程中,根据上级相关精神,我县成立了工作专班,逐年消化存量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时限,对存量问题设立5年过渡期,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年度,做到成熟一块、整改一块,5年内基本完成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我们按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整改,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马厂镇是苗木大镇,李麦行政村位于省道两侧,生态廊道造林绿化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比较突出,同时,我县并没有开展所谓的“退林还耕”计划。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进了生态廊道绿化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工作,在整改工作过程中我们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给我们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希望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电 话:0394 - 6817228
联 系 人:张金超 邮政编码:46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