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067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县政协第十四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关于整合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再利用的提案》(生态文明和城市建设类、067号)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要求各地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工作,积极稳妥促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围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认真考虑村庄品质提升需求,加强相关规划编制,坚持“一户一策,分类处理”的原则,用活土地综合管理政策,积极探索多渠道解决宅基地闲、散、乱等问题,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强力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我县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面查清村庄存量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分布等情况,掌握其开发利用复垦潜力,为村庄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优化提供有力的支撑。同时,针对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如废弃、闲置的宅基地,分布零散计划撤村并点的农村居民点,闲置低效利用的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等,提出整治提升和盘活利用的措施,引导农村有效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如针对农村住宅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引导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通过拆旧建新、集中建设等方式,满足村庄住宅用地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自然资源工作。
此复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