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太政明电〔 2022 〕1 号
来源: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2-08-16 15:05:3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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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太政明电〔 2022 〕1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委、政府同意,现将《太康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决策实施满一年,各承办单位应当按规定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情况书面报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太康县2022年7.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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