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建设需求,进一步推进地名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县地名办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县城区主要道路和部分乡镇所辖的自然村名称进行了详细登记,并根据“同一乡、镇内的自然村名称和同一城市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道路(街、巷)公园、公共广场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的原则,对县城区主要道路和部分乡镇所辖的自然村进行了更名。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现将县城区主要道路和自然村更名方案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的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24日-2023年5月24日
二、公示方式
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aikang.gov.cn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社会各界可通过拨打热线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于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tklwhjb@126.com
联系方式:0394-6822543
太康县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