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实施2023年粮改饲项目的公告
来源: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3-09-11 15:19:0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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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年粮改饲项目公告如下;

申报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太康县境内饲养量达100头以上的草食家畜(牛、羊、奶牛、马、驴)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具有依法注册的相关证照(业务范围含养殖类);具有永久性青贮池裹包机等基础设施设备;流转有土地(土地租赁协议)或与农户签订青贮玉米、构树种植收购合同。

2.太康县境内的全株青贮专业收贮企业(饲草站);具有依法注册的相关证照(业务范围含农作物销售);以青贮业务为主,具有经营场地、机械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有储藏、销售能力流转有土地(土地租赁协议)或与农户签订青贮玉米、构树制作收购合同

以上所有符合条件,并自愿参与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股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tkxmjxmg163.con  监督电话:0394-6709098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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