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康县2023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完成情况的公示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7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优势特色产业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通知(豫财农综[2021]38号)、《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现将太康县2023年度涉农统筹整合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为做好扶贫资金精准使用,按照《支持太康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太财字[2021]48号)、《太康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太财字[2021]94号),形成“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实施、共同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表及项目绩效目标审核表情况,从项目库择优选择项目纳入年度统筹整合方案,督促业主单位在项目全过程监管,提供施工中监控表及监控报告,项目竣工后,由业主对其实施的项目进行自评,并提供自评报告,作为报账手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度及绩效情况。目前全县实施175个项目均已绩效评价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二、跟踪督促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完善了《太康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太康县财政衔接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落实项目资金监管责任制,做到了项目乡镇、项目村、县主管部门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监管到位。同时,下发《太康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23年项目实地督查核查的通知》,对全县部分整合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项目进展顺利,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对施工较慢的业主单位及时下达加快施工进度的催办函,各项目单位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整合项目资金的得到安全有效使用。 对省市跟踪督促及各类检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公示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扶贫资金,
设立了举报咨询电话(0394-6812899,0394-6822325),共接受电话咨询17条,多涉及乡村振兴项目申报,是否该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无项目资金方面的问题。所反映问题都做到了及时办理,反映人对此比较满意。
三、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5日,太康县共统筹整合资金48900万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对接到项目资金48900万元,支出37912万元,支付率达85.7%。其中累计收到衔接资金25465万元,支付25465万元,支付率达100%。全县共实施175个项目,目前开工率100%,已竣工项目155个,竣工率达88.57%。不考虑天气因素影响,年底前竣工率会达到95%以上。详见附表。
附件:
太康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