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太康县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乡镇家庭农场、合作社:
按照《太康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太康县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精神,聚焦中药材种植,着力抓好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工作,通过高产技术攻关、集成技术推广,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高产增产,提升种植业综合生产能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及方式
(一)实施内容。2025年,在我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
(二)奖补对象。从事中药材规模种植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太康县内的农业经营主体。已承担同类财政项目的除外,严禁重复套取财政项目资金。
2.申报主体申报的种植作物必须为中药材,种植面积必须大于1000亩。
4.营业执照、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5.2025年有中药材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需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符合中药材种植条件等相关规定要求。
三、相关要求
1.各申报主体要上交申报表、相关资质证书、土地流转合同等材料。
2.申报材料报送至太康县农业农村局。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
联系人:井建峰
联系电话:15138353235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