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废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土地位于少康大道东侧、老涡河南侧,土地用途:公园绿地,土地总面积4.36429公顷,电子监管号:4116272013A00228。根据《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TK2013-7(划拨)号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太政土〔2026〕40号),决定收回上述宗地范围内1.87546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太康县综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位于太康县银城南路东侧、颍河路北侧,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土地总面积2.95848公顷,电子监管号:4116272024B000012-1。根据《太康县人民政府关于解除TK2023-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通知》(太政土〔2026〕36号),决定收回上述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公告废止以上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