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2025年衔接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截至2025年3月17日,我县共收到衔接资金21591万元,现已全部对接到项目,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来源:中央衔接资金11446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145万元,县级衔接资金7000万元。
1.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4] 39号),中央资金11352万元、省级资金3114万元。
2.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4〕41号),中央资金94万元、省级资金31万。
3.太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县级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太财字〔2025〕10号),县级资金70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河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精神,经中共太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2025年太康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表.
详见附件:太康县2025年衔接资金分配表
备注:1、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详细内容、时间节点等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2、资金对接情况会根据实际需求调整。
3、监督电话:0394—6816289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