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管理和分配指导意见》《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公 示
为推进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责,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合理布局各用途土地,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厅字〔2022〕34号)等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入市收益管理和分配指导意见》《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增值收益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可查阅太康县人民政府网,或到太康县自然资源局直接查询。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与建议。来信邮寄地址: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太康县谢安路西段),邮政编码:461400,邮箱:tkxgsj@163.com,联系电话:0394-6599088
附件:1.
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docx
2.
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管理和分配指导意见.docx
3.
太康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docx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