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的公告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时间: 2022-08-23 15:30:1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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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太康县2022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符合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应具备的条件公告如下:

1、太康县境内饲养量达50头以上的草食家畜(牛、羊、奶牛、马、驴)规模养殖场(企业、合作社);具有依法注册的相关证照(业务范围含养殖类);具有永久性青贮池裹包机等基础设施设备;流转有土地(土地租赁协议)或与农户签订青贮玉米、构树种植收购合同。

2、太康县境内的全株青贮专业收贮企业(饲草站);具有依法注册的相关证照(业务范围含农作物销售);以青贮业务为主,具有经营场地、机械设备等基础设施设备,有储藏、销售能力流转有土地(土地租赁协议)或与农户签订青贮玉米、构树制作收购合同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并自愿参与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股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tkxmjxmg163.com    监督电话:0394-6709098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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