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粮油(花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周农领办发(2026)10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豫财农水〔2026〕43号》文件要求,现将粮油(花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太康县辖区内农户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具有发展潜力、有辐射示范带动能力,规模种植50亩以上的,补贴不超过100元。
2.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土地流转地块相对集中。
3.法定代表人信誉良好,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并且能积极参加农业农村局举办的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4.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和违法事件。
二、申报材料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须提供相关合法手续(查看原件:营业执照、土地流转认定手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2.申报粮油(花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种植面积时,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合同面积大于申报种植花生面积)。
3.申报表经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后,以乡镇(街道)政府为单位,由乡镇(街道)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申报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所属村委会,乡镇(街道)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1085889575@qq.com 监督电话:0394-6709098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