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理机构变更公告
来源: 太康县司法局 时间: 2026-07-14 15:45:0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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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划转至太康县司法局。自2026年6月24日起,行政复议接待窗口由太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室,搬迁至太康县行政复议应诉受理中心(银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二、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请寄至:太康县司法局508室;电话:0394-6555688。

  因行政复议接待地址变更给广大群众和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太康县司法局

  2026年7月14日

责任编辑: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