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公告如下;
申报该项目实施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示范家庭农场;
2.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3.2023年有牛羊养殖场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需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4.畜禽养殖备案及动物防疫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以上所有符合条件,并自愿参与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股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tkxmjxmg163.con 监督电话:0394-6709098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