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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理机构
变更公告
一、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能划转至县司法局。自2026年6月24日起,行政复议接待窗口由太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接待室,搬迁至太康县司法局(太康县未来路),电话:0394-6822048。
二、邮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请寄至:太康县未来路司法局;电话:0394-6822048。
因行政复议接待地址变更给广大群众和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