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口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周农文〔2023〕66号)和《周口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的通知》精神有关要求,经单位自主申报、考核小组综合评定,拟认定:
1.太康县艺尚化妆职业培训学校
2.太康县卓越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太康县鑫园职业培训学校等
4.太康县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
以上4家单位为太康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颁证机构。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太康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按有关程序进行认定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0394-670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