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拟转让太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太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公用事业市场化发展,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转让太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特许经营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太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涵盖新建水厂1座(设计规模为近期15万m³/d,远期20万m³/d,占地面积约147亩);铺设DN300-DN1000配水管网218.38km,对现有的23个乡镇水厂、县自来水公司供水。
太康县水源水厂23个乡镇水厂和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运营、维护,自来水费收取等权利与义务。
二、特许经营权期限
本次拟转让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5年。
三、转让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受让方。
四、转让范围与内容
本次转让的特许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太康县水源水厂23个乡镇水厂、县自来水公司供水的运营、维护,自来水费收取等权利与义务。受让方需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的各项义务,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五、受让方资格要求
1、必须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备丰富的净水处理项目运营经验,拥有相应的技术团队和管理能力。
3、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和投资计划,确保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符合标准的央企、国企优先考虑。
5、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环保、安全、节能等方面的政策和要求。
六、报名及相关事宜
1、报名阶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1日止,有意参与转让的潜在受让方需向太康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2、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具体资料要求以正式发布的转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6 3822 2105
电子邮箱:tkckgs@163.com
联系地址:太康县建设南路与香江路交叉口。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转让的详细内容和具体要求将在后续发布的转让文件中明确。
2、本公告仅为意向性公告,不构成正式的转让要约。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太康县人民政府所有。
4、在转让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5、我们期待具有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县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