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公告如下;
申报该项目实施主体供精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应独立建站,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必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种公猪来源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实,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项目采精公猪品种: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等国家批准的引进品种;采精种公猪存栏30头以上,符合本品种外貌特征,健康状况良好,耳号清楚可辨,系谱清楚,档案记录齐全,综合评定等级优秀;选择使用有生产性能测定成绩、遗传评估成绩优秀、育种指数在110以上的种公猪,如果是跨省引进,需要向县卫生监督所申请备案。
4、供精单位至少有一名获得国家资格认定的繁殖工技术人员。
5、符合农业部《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试行)》及其它有关规定。
以上所有符合条件,并自愿参与该项目的实施主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畜牧股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邮箱:tkxmjxmg163.con 监督电话:0394-6709098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