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康县融媒体中心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1-08-05 09:33:0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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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政〔2021〕9号    发布日期  2021-4-15 

 

太康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康县融媒体中心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太康县融媒体中心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2021年4月15日

 

太康县融媒体中心

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实施方案

太康县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位于太康县城西北21公里高贤乡境内。该馆是集中反映太康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太康历史文化艺术殿堂。为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进一步推动红色水东文化传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招聘一批优秀讲解员。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优秀人员担任太康县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讲解员10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28岁以下(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女生身高1.6米以上,男生身高1.7米以上,形象气质佳,性格开朗,举止得体大方,五官端正,有亲和力;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观众沟通交流,并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意识和应变能力;

4.普通话标准流利(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7.根据岗位设置要求,达到相应规定的学历、年龄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校园招聘形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1年4月15日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taikang.gov.cn)以及河南师范大学、周口师范学院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印发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河南师范大学西校区学术交流中心。

4.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太康县招聘领导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2021年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验证码或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2份,其他证件复印件均为1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现场填写《太康县公开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报名表》。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1:3时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

笔试内容:为岗位业务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各占50分,共一张卷,满分为100分。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4月24日下午4:30在河南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现场公布,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期满两年且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考试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2021年4月23日上午把有关证书、证件原件提交到河南师范大学报名处,并填写《太康县公开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笔试拟加分人员审核表》,逾期不提交相关资料的,不得享受加分待遇。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抽签确定。

3.面试实行专家评分制,异地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现场打分,当场公布。

4.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5.面试实行监督员制度,实施全程监督。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9号)规定执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体检对象接到通知后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写《太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

首次就业人员,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的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一年试用期)。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94—776796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94—7723908(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本方案由太康县公开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太康县公开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讲解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太康县公开招聘红色水东革命纪念馆

讲解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雪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高  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晓虹(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谢康全(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卫东(县委编办主任)

       王昌锋(县财政局局长)

       徐  莲(县卫健委主任)

       时  洪(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李晓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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