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
来源: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1-12-31 17:27:4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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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太政办〔2021〕27号    发布日期  2021-12-30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持续深入推进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根据《中共太康县委办公室、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办文〔202131号,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减量化、资源化、生态化”为原则,按照“因地制宜、尊重习惯,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就地就近、生态循环,梯次推进、建管并重,发动农户、效果长远”的基本思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二)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建设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1个、生活污水治理村庄80个,环境综合整治村庄46个,达到市定目标要求,优先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接合部、中心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水源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6类村庄。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杂排水基本得到有效管控。

2022,全县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4%。新建城郊乡、毛庄镇等11个(名单见附件1)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相配套的管网,并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庄31个(名单见附件2),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6个(名单见附件3);70%的乡镇政府所在地黑臭水体得到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3年,全县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新建独塘乡、芝麻洼乡等10个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相配套的管网,并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庄16个,完成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0个;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全部消除黑臭水体,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024年,全县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1%。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庄16个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0个,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2025年,全县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完成生活污水治理村庄17个,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污水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得到治理,并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选择技术模式

1.探索实施集中式污水处理

对人口密集度高、居住集中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实施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有计划地逐步推行雨污分流,逐步建立健全排水系统。根据村庄地形地貌,因地制宜采用相对集中加分散处理的模式,地域上相近的村庄可采取区域统筹、联合共建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

2.鼓励城镇近郊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城镇周边的村庄可以申请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统一处理,并加快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和连接管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对厂区处理能力和农村污水水质、水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后出具纳管意见。

3.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1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村庄,采取分户无害化化粪池、净化沼气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杜绝化粪池出水直排,建立厕所粪污出水就近还田机制,通过购买抽粪车转运还田。

2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短期内覆盖不到或偏远的村庄,通过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通过建设粪污收集处理体系(大三格化粪池)处理村庄厕所粪污并做好资源化利用,确保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倒现象。

(3)积极探索农村生活杂排水(灰水)收集、处理及循环利用治理,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等,实现就地回用,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渠道,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持续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和坑塘纳污问题

1.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对2020年已经排查出的196条农村黑臭水体(名单见附表4),整治完成的乡镇要有治理方案、整改前后照片和三项达标指标,并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县督导组进行复核;正在治理和未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按照时间节点在“十四五”期间逐步消除。

2.持续开展坑塘纳污整治。根据坑塘不同类型的黑臭水体,因地制宜,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加推进解决农村突出的水环境问题,持续恢复坑塘沟渠水生态环境。

(三)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长效运维机制

1.建立长效运维机制。对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可运用市场机制,以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运维,提高运维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对于分散建设的规模较小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乡镇、村管理落实主体作用,明确运维责任人,建立政府扶持、群众自筹和社会支持的运维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强化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管,建立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台账,定期通报水质达标情况。

2.确保已建成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乡镇要对已经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摸排调研,完善设施建设和运行台账,逐一查明原因,分类制定整治提升方案,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环境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领导机构,明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利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运行维护等工作;乡镇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村级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群团组织作用,引导带领村民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县各职能部门要做好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中央支持农村改厕整村推进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等资金的政策衔接,形成合力。并按规定使用政府专项债券,积极申请信贷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各乡镇要结合不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做好投资估算,保障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运维管护费用。

(三)加大科技创新。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队伍建设,强化技术培训,学习先进地区实用治理技术以及成功示范案例,有序推进经济、简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进一步筛选符合太康实际的、具有近远期规划考虑的治理技术并予以推广。

(四)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和设施运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将治理和运行情况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完善监测体系,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工作滞后或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造成严重污染的严肃问责。

(五)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使用者付费制度、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引导农民增强契约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从源头上杜绝生活污水乱泼乱倒、污水横流现象,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1.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名单

2.太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名单

3.太康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名单

4.太康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一:

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名单

序号

年份

乡镇

备注

1

2022

城郊乡、毛庄镇、老冢镇、大许寨镇、五里口乡、逊母口镇、板桥镇、常营镇、高贤乡、王集乡、马厂镇


2

2023

独塘乡、杨庙乡、芝麻洼乡、高朗乡、符草楼镇、龙曲镇、马头镇、张集镇、朱口镇、转楼镇


 

 

 

 

 

 

 

 

 

附件二:(以市生态环境局最后通知为准)

太康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名单

序号

乡镇

治理行政村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城郊乡

花园

五坝口

陈庄

谢庄

2

毛庄镇

三里桥

小新

许楼

叶庄

3

老冢镇

刘寨、西村

东村

北村

新李

4

五里口乡

格大李

邵楼

桂李

范楼

5

大许寨镇

罗古洞



李楼

6

逊母口镇

刘桥

叶北



7

板桥镇

董张



影张

8

常营镇

前河

会城寺

八里庙

赵寨

9

清集镇

苇园



二郞庙

10

独塘乡

郭楼、袁桥、西程

张汉楼

程楼

赵庄

11

芝麻洼乡

王庄、王桥

西楼

任寨

桐城

12

高贤乡

前程、田庄、漳北

大李楼

南村岗、聚台岗

周岗

13

王集乡

平岗

李占荣

斧头岗

徐庄

14

龙曲镇

河坡

丁庄



15

高朗乡

官庄、前岗

张车岗

前庙

高庄

16

马头镇

马北

马东



17

杨庙乡

柳庄小河格针园

铁佛寺

前街、后街

西张

18

转楼镇

褚庄



台寨

19

马厂镇

黄庄



撞寨

20

朱口镇

周寨


王集


21

张集镇

梁庄

蔡集

韩庄

冉庄

22

符草楼镇

张坤楼

老屯

皇王


附件三:(以市生态环境局最后通知为准)

太康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名单

序号

乡镇

整治行政村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城郊乡

七里河

高桥

大于


2

毛庄镇


大刘庄


蒋店

3

老冢镇


谢堂


后岗

4

五里口乡


申庄


吴庄

5

大许寨镇

贾千楼



君赵

6

逊母口镇

前店



梁堤口

7

板桥镇


大陆岗


罗家

8

常营镇

内岗


黄集


9

清集镇

东扶


西扶

黄岗

10

独塘乡

官桥


王湾


11

芝麻洼乡

王桥


三所楼


12

高贤乡

小郭


漳东


13

王集乡


李小桥


张帝臣

14

龙曲镇

丁庄



料城

15

高朗乡

轩庙


王坟


16

马头镇

张庄


贾庄


17

杨庙乡

韩庄


马庄


18

转楼镇

李报真


袁庄


19

马厂镇

李麦

前河



20

朱口镇

崔古同

王窑



21

张集镇

冯庄

田谷堆



22

符草楼镇


李彩


双李

附件四:

太康县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

序号

乡镇名称

原上报数量

已治理

未治理

正在治理

新增数量

1

符草楼

34

2

32



2

马厂镇

5


4

1


3

张集镇

22


22



4

独塘乡

4

1

3



5

常营镇

9

9




6

马头镇

6



6


7

城郊乡

4



4


8

毛庄镇

3

2


1


9

逊母口镇

4

4




10

老冢镇

21

19

2



11

板桥镇

1

1




12

大许寨镇

11


11



13

朱口镇

2

1


1


14

王集乡

8

7


1


15

城关镇

6


5

1


16

清集镇

4

4




17

高贤乡

5

5




18

杨庙乡

20

16

4



19

芝麻洼乡

5

5




20

龙曲镇

10



10


21

高朗乡

10

5

5



22

转楼镇

2

2




合计

196

83

88

25


注:各乡镇黑臭水体详细清单表另发。


 

太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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