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太康县委第五轮巡察完成进驻并公布联系方式
来源: 县融媒体中心 时间: 2023-10-23 15:25:0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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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太康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五轮巡察共派出8个巡察组,对县城市管理局、县妇联、县工商联、县统计局、县委深改办、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残联、县供销合作社、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团县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联、县委编办、县委党校、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等18家单位党组织和清集、马厂2个乡镇党委及所辖78个行政村党支部开展巡察。近日,各巡察组陆续进驻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

  本轮巡察对象是:被巡察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延伸巡察内设股室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被巡察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中心)负责人;被巡察行政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对县直单位及乡镇党委巡察监督重点是: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工作要求,特别是贯彻“三新一高”要求、落实惠农利民政策、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看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看主动担当尽责、为民服务,解决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看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看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看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看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看整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看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看乡镇推动落实对村巡察整改情况。对行政村的巡察监督重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村级的落实,聚焦村干部廉洁履职、担当作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聚焦村级党组织建设,聚焦巡察整改落实。

  据悉,此次巡察从2023年10月18日启动,至11月30日结束。其间,县委各巡察组均开通并公布举报电话、邮政信箱。根据巡察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移交其他部门处理。

  县委各巡察组举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11月29日下午5:30信访渠道自行关闭。

  十三届太康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城市管理局、县妇联、县工商联

  1.举报电话:19839029860

  2.接收短信手机:19839029860

  3.邮政信箱:太康县006号信箱转第一巡察组

  邮编:461400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统计局、县委深改办、县市场服务中心

  1.举报电话:15083158291

  2.接收短信手机:15083158291

  3.邮政信箱:太康县006号信箱转第二巡察组

  邮编:461400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残联、县供销合作社

  1.举报电话:15238881002

  2.接收短信手机:15238881002

  3.邮政信箱:太康县006号信箱转第三巡察组

  邮编:461400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审计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团县委

  1.举报电话:15039480280

  2.接收短信手机:15039480280

  3.邮政信箱:太康县006号信箱转第四巡察组

  邮编:461400

  (五)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联、县委编办

  1.举报电话:13673576762

  2.接收短信手机:13673576762

  3.邮政信箱:太康县006号信箱转第五巡察组

  邮编:461400

  (六)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县委党校、县融媒体中心、县委网信办

  1.举报电话: 19836353023

  2.接收短信手机:19836353023

  3.邮政信箱:太康县006号信箱转第六巡察组

  邮编:461400

  )县委第巡察组,巡察清集镇及所辖35个行政村

  1.举报电话:19913292878

  2.接收短信手机:19913292878

  3.邮政信箱:太康县006号信箱转第七巡察组

  邮编:461400

  )县委第巡察组,巡察马厂镇及所辖43个行政村

  1.举报电话:19903877737

  2.接收短信手机:19903877737

  3.邮政信箱:太康县006号信箱转第八巡察组

  邮编:461400

责任编辑:政府网站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