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公 告 (第12号)
来源: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时间: 2022-03-22 11:20:1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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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公  告

(第12号)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加强场所管控

除大型超市、加油站、医院、卫生室、婴幼儿用品商店、移动联通电信自营店、银行、宾馆等生活必需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正常营业外,其余场所一律暂停开放。公交车停运,学生放假。

二、加强卡点管理

高速路口、国道、省道等所有卡点原则上只进不出。

三、严禁人员聚集

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倡导广大居民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采购生活必需物品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一家允许一人外出采购。封控区居民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太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太康县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