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乡镇政府工作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镇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策变化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常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具体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常营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太康县常营镇南街(政府院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94-6511166
传真号码:0394-6511166
邮政编码:461443
电子邮箱:tkxcyzdzb@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太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aikang.gov.cn/)。
2.线下阵地:常营镇政府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中心公开专区、各村村务公开栏;
3. 其他渠道:镇村广播、村民代表会议、政务服务咨询窗口等。
4.政府信息现场查阅点:河南省太康县常营镇南街(政府院内)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联系电话:0394-6511166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常营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申请接收渠道
1.邮政申请。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应填写《太康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太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当面申请。通过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3.网上申请。通过太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出申请,应按照页面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提交成功后,可登录账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表需载明申请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获取信息的形式及渠道,确保内容真实、表述清晰。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提前告知申请人延期理由。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经补正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