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本局”)的政府信息,持续提升行政决策与政务运行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本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依规受理办理本局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394-6822385
通讯地址:太康县阳夏街道办谢安大道352-1号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61400
电子邮箱:tkxjbgs@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查看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主动公开本局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重点包括:
1. 本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领导信息;
2. 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3.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及办理结果;
4. 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监管信息;
5. 消费维权等信息;
6.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1. 太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taikang.gov.cn/)。
2. 政府信息现场查阅点:太康县阳夏街道办谢安大道352-1号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楼法制室,办公时间同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394-6822385。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1. 邮政申请: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填写《太康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从太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下载打印),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当面申请:提前电话联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后现场提交。
3. 网上申请:通过太康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提交后可登录账号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1. 申请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现场领取、官网下载打印或在线填报;
2. 当面申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邮政、传真申请附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上传身份证件扫描件;
3. 申请表需准确填写姓名、联系方式,清晰描述所需信息,建议列明文件名称、文号等精准定位信息;
4.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局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请;
5. 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1. 答复情形
(1)已主动公开的,告知获取方式途径;
(2)可公开的,提供信息或告知获取方式、时间;
(3)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
(4)信息不存在的,告知情况;
(5)非本机关公开的,告知责任机关及联系方式;
(6)重复申请的,不予重复处理;
(7)特殊规定信息,告知按对应法律法规办理。
2. 以信息公开申请形式信访、投诉、举报的,不作为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告知对应渠道;
3. 公开前开展保密审查,依申请提供信息按实际状态原样提供,不额外加工整理;
4. 办理期限: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20个工作日内答复;延长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意见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